全国划分为七州二市,州、市下设区,全国共有60个区。七州二市包括:楚河州、塔拉斯州、奥什州、贾拉拉巴德州、纳伦州、伊塞克湖州、巴特肯州、首都比什凯克市和奥什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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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
政体
属政教分离的世俗国家,政治上推行民主改革并实行多党制。
宪法
1993年5月5日,吉议会通过独立后第一部宪法, 规定吉是建立在法制、世俗国家基础上的主权、单一制民主共和国,实行立法、司法、行政三权分立,总统为国家元首。1996年2月初,吉举行全民公决,对宪法进行修改,扩大了总统权限,规定总统任期5年,并对各权力部门的职权进行了更为明确的划分。1998年10月,吉再次就修宪举行全民公决,修宪内容包括调整议会两院议席,限制议会及议员权利,实行土地私有制,严禁通过限制新闻自由的法律等。2003年2月,吉举行全民公决,通过了宪法修改草案。根据新宪法,吉议会由两院制改为一院制,取消党派选举制,议员将全部由单一选区选举制选举产生。2006年11月9日,总统巴基耶夫签署了旨在重新界定议会与总统权力的宪法修正案。新宪法使议会权力得以扩大。根据新宪法,吉尔吉斯斯坦将组建由90名议员组成的新议会,议席过半的党派有权任命总理,如果没有任何党派拥有半数以上议席,则由总统决定由哪个党派组阁,议会在四分之三议员的支持下可弹劾总统。
2010年6月,吉新宪法草案获得通过。新宪法草案的核心内容是吉政体由总统制过渡到议会制。新宪法草案明确规定,吉尔吉斯斯坦将建立议会制政治体制,总统权力将大幅削减,议会权力将实质性扩大。7月2日,新宪法正式生效。